接下来三天,我继续查。
我不信只有这些。
我登了爸的邮箱。密码还是他生日加手机后四位。
他大概觉得家里没人会查他。
邮箱里有一个文件夹。
名字叫“公司”。
里面大部分是业务邮件。
但在最下面,有三封邮件。
发件人是一个律所。
“苏建国先生,您委托的离婚协议初稿已拟好。附件请查收。”
时间:两个月前。
我点开附件。
离婚协议书。
甲方:苏建国。
乙方:林秀兰。
财产分配方案:
翠湖花园房产归乙方。
公司股权100%归甲方。
存款各自名下归各自。
其他财产协商处理。
翠湖花园的房子。
2003年买的。当时40万。现在老小区,估值顶多200万。
公司呢?
我查了爸的公司近三年的营收。
苏城建国建材有限公司。
年营收1800万,净利润约300万。
公司估值按保守算,至少1000万。
也就是说——
爸想把200万的老房子给妈。
自己拿走价值1000万的公司。
加上他名下的存款、理财。
妈能分到的,不到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五。
这就是他说的“不会亏待你”。
我继续翻邮件。
翻到第二封。
“苏先生,关于公司股权变更事宜。您提出将30%股权转至苏浩名下,需准备以下材料……”
他要把公司的股份转给何美琳的儿子。
苏浩。
那个19岁的男孩。
我是他的亲女儿。
他二十六年没给我一分钱的股份。
他要把公司给一个外面的女人生的孩子。
我往下翻。
第三封邮件。
是何美琳发给我爸的。
不是正式邮件,更像是用邮箱聊天。
“建国,离婚的事你加快。浩浩明年要出国,学费要提前准备。小林那边你搞不定的话,我找人跟她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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