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二十天,我做了四件事。
第一件:备齐所有证据。
银行流水。每月15000的转账,从2005年到2025年,连续二十年,一笔不落。
房产信息。金澜府3栋1801,产权人何美琳,首付和月供全部来自我爸。
购车记录。凯迪拉克XT5,22万。
国际学校学费。每年8万,连续六年。
邮箱截图。离婚协议、股权转让、何美琳的邮件。
公司流水。287万的虚开支出。
照片。我在金澜府蹲点三天拍的。爸爸进出1801的照片,提着蛋糕的,提着菜的,手里牵着何美琳的。
一共63张。
全部存了三份。U盘一份,云盘一份,打印一份。
第二件:做了财产保全的准备。
钱明辉帮我拟好了《财产保全申请书》和《离婚起诉书》。
只差妈的签字。
他还帮我联系了一个法官朋友。说好了,只要材料递上去,二十四小时内可以裁定冻结。
第三件:我去见了一个人。
张阿姨。
我妈当年在银行的老同事。
也是妈最好的朋友。妈辞职之后,张阿姨是唯一还跟她联系的人。
我约她吃饭。
“张阿姨,我问你一件事。何美琳这个人,你了解吗?”
张阿姨愣了一下。
放下筷子。
“你怎么突然问她?”
“您就说。”
张阿姨沉默了一会。
“何美琳,当年跟你妈同一个组。你妈走了之后,她顶上去的。后来升了柜长。再后来,辞职了。”
“什么时候辞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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