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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文学 > 婆婆给小叔子带十四年孩子后,说来我家养老 > 第23章

第23章


我拨通了电话。

“喂,李洁,是我,文静。现在方便吗?有点家事想咨询你一下。”

李洁是我的大学同学,现在是一家知名律所的金牌律师。

在我们决定摊牌之前,我已经跟她详细地聊过我家的情况。

我把手机开了免提,放在桌子中央。

李洁干练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:“你说。”

“我婆婆说,如果儿子不养她,她就去法院告我们遗弃罪。我想问一下,这个罪名成立吗?”

李洁轻笑了一声。

“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,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 ** 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,情节恶劣的。你婆婆今年七十,身体健康,有退休金,有两个儿子,远达不到‘没有 ** 生活能力’和‘情节恶劣’的标准。”

“所以,遗弃罪,不成立。”

刘玉珍的脸色一僵。

李洁继续说:“不过,子女对父母确实有赡养义务。如果她起诉,法院一般会判决每个子女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。根据你们当地的生活水平,大概是每个儿子每月支付八百到一千五百元。同时,法院会优先考虑让子女轮流赡养,或者由最有条件的一方提供住所,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费用。”

“也就是说,”李洁的声音顿了顿,“你小叔子作为儿子,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赡养责任。不存在让你丈夫一个人承担全部养老责任的说法。”

高强和周莉的脸,彻底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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