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又在发消息。
第二天早上,我妈做了一个我没想到的事。
她出门了。
没告诉任何人去哪。
我打她电话,关机。
我慌了一下。
周磊也打,也关机。
两个小时后,她回来了。
手里拿着一个文件袋。
“妈,你去哪了?”
她把文件袋放在桌上。
“法律援助中心。”
我愣了。
“我问了,”她说,“婚内取得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。他用共同财产给别人买的房子,我可以追回。”
她的声音很平。
不是平静。
是压着的。
“拆迁款,按照法律规定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如果离婚,按照他的过错程度,我可以多分。”
她看着我。
眼睛是红的。但是干的。
她哭过了。在外面哭完了,回来的时候眼泪已经干了。
“琳琳,”她说,“你帮妈找个好点的律师。”
那一刻我鼻子酸了。
不是因为伤心。
是因为我妈。
五十五岁了。没读过什么书。一辈子在家做饭、洗衣服、照顾一家人。
她连手机都是我教她用的。
但她一个人去了法律援助中心。
她在最崩溃的时候,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哭,不是闹,不是质问我爸——
是去了解自己的权利。
我拿出手机。
“我大学同学的老婆是律师。我今天就联系。”
“好。”
她又说了一句。
“你爸那个铁盒子的钥匙,在他冬天穿的那件灰夹克的内侧口袋里。”
“你知道?”
“我早就知道钥匙在哪。我只是从来没开过。”
她说这句话的时候,语气比前面所有话都轻。
轻得像一根线断了。
周磊在旁边,低着头。
拳头攥得死紧。
当天下午,我联系了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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